流程:
(1) 由符合保送推薦條件的學生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
(2) 由教務處、德育處分別對提出申請的學生按照保送基本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并由教務處匯總。
(3) 由教務處計算出所有參加推薦的學生的.保送總成績并進行排序,且在校內顯要位置進行十天以上的公示。
(4) 最終確定的推薦保送名單報經市級相關部門審查后,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并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公示后不再進行增補。
(5) 保送推選工作接受學校紀委監(jiān)督,任何人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若有違紀者將依據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視其情節(jié)輕重予以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