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通過觀看安全事故現(xiàn)身說法警示教育片——前車之鑒后,心情很沉痛,以上事故都是發(fā)生在我們集團公司內(nèi)部的實人實事,事故所給他們本人及家庭帶來的不幸也使我感到同情與遺憾
心情沉痛之余,想到這些事故如果不發(fā)生的話,原本幸福的家庭是多么的快樂?涩F(xiàn)實卻擺在我們面前,怎樣才能避免事故的悲劇不在重演,使全集團公司的員工健康快樂的生活與工作,這才是我們今后需要面對并努力爭取的事情。
就員工個人的安全,針對每個人的家庭具體的講,關系到我們的父母、妻子兒女,一旦出現(xiàn)人身安全事故,我們痛在身上,她們疼在心上,仔細用心的想一想,安全在一定程度上就不是你個人的事了。
首先,事故的發(fā)生,使受到傷害的員工身體健康情況大大下降,這就是健康帳,沒有健康的身體,整日在痛苦中度過,傷者行動不便,甚至生活不能自理,談何個人的生活幸福與快樂?
第二、事故的發(fā)生,需要受到傷害的員工家庭成員的造顧,長時間下去,會把整個家庭成員拖的精疲力盡,這就是“家庭帳”,整個家庭成員成天為了傷者而影響到工作學習,談何“和-諧家庭”的幸福美滿?
第三、事故的發(fā)生,使受到傷害的員工的經(jīng)濟收入明顯下降,這就是“經(jīng)濟帳”,受傷后失去勞動的能力,上不了班,干不了活,自然收入就減少了,經(jīng)濟條件不好了,談何提高家庭生活的質(zhì)量?
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健康與家庭的完美是最幸福的,要想實現(xiàn)這一目標的前提,就要確保安全生產(chǎn),那么我們就必須在整個生產(chǎn)工作過程中,按章操作,認真執(zhí)行“三項制度”,真正做到“三誠、四嚴、五個一樣”。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確保整個生產(chǎn)過程中的安全。
在實際的生產(chǎn)過程中,我們要堅決克服安全思想意識薄弱,常以為安全事故遠離我們,不能這么巧就發(fā)生在我們自己身上的錯誤思想,這個錯誤的想法也正是在安全生產(chǎn)工作中,我們常說的“僥幸心理”的一個顯著的特征。
前車之鑒,后車之師,學習事故案例或觀看事故警示教育片,不僅僅是一時的教育與啟示,核心的問題是在實際的生產(chǎn)工作中,如何吸取事故教訓,如何真正把安全工作擺在第一位,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chǎn)近期,一場以全員收看電力安全警示教育片、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撰寫心得體會的安全警示教育在公司系統(tǒng)如火如荼開展。
第二篇
近日,參加了全局組織的警示教育片《貪婪人生××××》的觀看和聽取公安部有關對利用職務之便進行斂財各色腐敗干部的通報,對于××××等人的腐敗行為,使自己真正在思想上受到了震憾和教育?粗@些人,哪一個過去不是熱血方剛、躊躇滿志的同志,而今天卻成為階下囚,這就是因為他們在這改革開放深入進行的重要時期,也是社會轉(zhuǎn)型階段,沒有時刻進行理想信念的修養(yǎng),加強作風建設,導致理想信念動搖,喪失黨性原則,宗旨觀念淡薄,把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資本,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占據(jù)頭腦,價值觀發(fā)生偏離,墮落為犯罪分子。觀看結(jié)束后,結(jié)合自身工作實際,對存在的這些社會問題,下面談談自己的看法和觀點。
在這些反面典型中,××*又是典型的典型。××*一案發(fā)人深省,××××雖“官職不大”,但膽大妄為,品德低下,“官德”敗壞,“精通”權術,且貪婪成性。那么,在他強取豪奪完成由腐而敗的進程中,為什么會一路暢通,即使怨聲載道仍能穩(wěn)坐“科長”“處長”和“局長”的寶座呢?這些不能不引起我們的深思。深挖其根源有如下幾點:
一、執(zhí)法觀念嚴重錯誤,權力異化,把黨和人民賦予權利當作自己的東西。對于××××這個“巨富警霸”、××××等人而言,貪婪成性,手中的權力就是他們斂財、“稱霸”的“法寶”。那么權力的本質(zhì)是什么?權力因何而生,又應為誰而用?權力何以異化,在××××案的背后我們應看到些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但是××××手中的權力卻蛻變?yōu)閺娙『缞Z、禍國殃民、實現(xiàn)個人私欲的工具;××××為了小單位的利益隨意執(zhí)法,置國家利益不顧,而肥了自己。權力的異化有內(nèi)外兩方面因素。從自身來看,職務犯罪有一共同點,即雖然犯罪人級別不盡相同,但法制觀念淡薄,特權思想嚴重是其共性。而不正常乃至畸形的心理狀態(tài)無疑是他們墮落的“源動力”。××××作為手握實權的“稅警”長達10年職務犯罪和××××短短幾年收受賄賂的根源,就是人生觀的迷失和價值觀的傾斜。當一個人認為人生的目的和意義就是追求享樂,把對權力的追逐和對金錢的揮霍當作目標時,就會借權力牟私,借權力生財,成為權力的寄生蟲。人格的失衡和品德的低下,助長了其貪婪自私和鮮廉寡恥,以至惡招損術層出不窮,搜刮民脂民膏,坑害國家,無所不用其極。
二、缺乏執(zhí)法監(jiān)督機制、體制漏洞,民主建設形同虛設,出現(xiàn)利用手中職權為所欲為,以個人意識代替法律。從外部環(huán)境分析,這十幾年正是我國改革開放深入進行的重要時期,也是社會轉(zhuǎn)型階段。新舊體制轉(zhuǎn)軌,兩種體制并存,思想意識形態(tài)多元化是這一時期的特點。體制上漏洞為××××等的犯罪提供了空間和土壤,市場經(jīng)濟的負面效應,促使一部分公職人員對自己手中的權力產(chǎn)生了錯誤認識。從制度層面看,我們的一些制度缺失,或者雖然存在但是形同虛設,也是××××們犯罪的重要原因。作為國家干部的××××還有一個身份,那就是鞍山市利達實業(yè)開發(fā)公司的老板!這種集官商身份于一身的“紅頂商人”現(xiàn)象,是我國目前不少黨政干部違法犯罪的一大特點,也是重要原因之一。雖然黨和國家采取了多種措施予以遏制,但是收效仍然不很明顯。從法制層面來看,“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在職務犯罪中玩弄權術,林的上級或疏于管理或視而不見,群眾在惡權面前的是無奈和妥協(xié)。從深層次看,是社會法律意識的缺失和法律的不完善。因為前者的缺失使人們不懂得、不善于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唯有妥協(xié);制度的缺失,則導致無法可依,對霸權的滋生橫行無能為力,為權錢交易留下空隙。社會法律意識的提高是防腐拒敗的基礎,務必長抓不懈;現(xiàn)有的法律規(guī)范更多的是關注和懲罰已然的職務犯罪,對職務犯罪的預防性立法遠遠不夠。立法的欠缺和法律監(jiān)督權限設置上的結(jié)構性缺陷,也給現(xiàn)階段預防職務犯罪的司法實踐帶來了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