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
乙方:
內容:
根據 《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關于人才引進的暫行辦法》,經各研究所(中心)申報、推薦,人事處審核,院人才引進評審小組評審、院領導批準,甲方同意按照人才引進的方式接收乙方來院工作,并按照規(guī)定標準享受有關待遇。現雙方共同簽訂工作協議如下:
1.甲方接收乙方到工作。
2.甲方按照有關規(guī)定,自報到之日起付給乙方勞動報酬,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按照院有關規(guī)定享受相應福利待遇。
3.乙方到甲方工作后,要熱愛本職工作,履行并完成崗位工作目標及任務,接受甲方的考核及管理。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協議時,對方有權要求其賠償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5.在甲方考核合格的基礎上, 乙方應保證在甲方工作滿3年。工作滿3年,如果乙方提出工作調轉申請,甲方可協助辦理調轉手續(xù), 已經享受的'福利待遇歸乙方所有。
6.由于乙方原因,乙方工作不滿3年申請離職或不能履行崗位職責及完成崗位目標, 由所在單位提前解聘的, 乙方須向甲方繳納違約金。違約金
計算方法為:
違約金=[安家費+科研啟動費(轉化為固定資產部分除外)] ?(3?實際工作時間)/3+已領取的住房貨幣化補貼
7.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乙方簽署《聘用合同》的,按《聘用合同》辦理。
8.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所在研究所(中心)各一份,本協議由雙方當事人同時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用人單位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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