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典著作,理辯古今。易經(jīng)之蒙,隨著時代的變遷,其意應順時事修正。對歷史觀點,應賦予時代特征進行詮釋,剖析以明理,辯證地看待,批判著繼承。
初探《易經(jīng)》,總覺深邃不能觸,幾經(jīng)苦究,卻總對其深意淺嘗輒止。后來轉(zhuǎn)變思路,結(jié)合教師職業(yè),終對其蒙卦有所淺悟,不禁為千年之前的古人智慧所折服,同時也有點滴不同見解。
《易經(jīng)》云:“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僅從表面理解:不是我去求蒙昧的童子,而是蒙昧的童子來求我。初次請問應該回答,而再三地濫問,那是對先生的褻瀆,就不再回答。利于守持正道。這是古人對這段文字的解釋和立場。
在古代社會,上學是部分家庭富庶的孩童才能享受的事情。而師者不僅是一種職業(yè),更是一種較高的社會階層,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所以對于用心苦學的學生,需附耳教之,而對于玩虐的學生,則大可不必做太多的眷顧,因為他們即便不用功讀書也照樣有好的前程和生活。而現(xiàn)代社會,學生是普及的,其中還有很多是非常貧寒的家庭出身,家庭教育條件相對也會很差。所以教育的重擔就基本上落在了教師的身上,教師也就成了整個社會20年后發(fā)展狀況的奠基者,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再三瀆,瀆則不告”就顯得不太合乎社會需求和教師新的歷史責任。
首先,作為一名老師,傳道、授業(yè)、解惑是職責所在,所以“蒙童求我,初噬告”是應盡之分,對于這上半句,從古至今,可謂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道理!稁熣f》云:“人非生而無知者,孰能無惑。”表明了每個人生來就是從蒙童開始,即便是傷仲永式的天才,其最后的行為也證明其雖然天資聰穎,但仍難逃蒙童之列,不然也不會任其父誤導了。既為蒙童,那么其行為往往會表現(xiàn)出無知,輕佻,反復,魯莽。所以作為師者不能僅從無知著手教授,那樣只能教會一些知識,而不是道理,僅可解惑,并非傳道。另外作為蒙童,其年輕的特點常常會導致異樣的乖張行為,例如明知故問,只問不求解等。其實這是對教師職業(yè)的一種封建理解,教師不僅要能教好學生,更要能教得了不服帖的玩虐學生,否則像愛因斯坦那樣,被校長定義為將來無論從事什么職業(yè),一樣沒有出息的學生將會迷失在茫茫人群中。那么相對論、原子能等一系列問題將會繼續(xù)困擾人類若干年,社會的發(fā)展將會被推遲若干年。事實證明,越是玩虐的學生,越是有著巨大的特殊潛質(zhì),所以必須要用心教導,耐心琢磨。
時至今日,隨著社會的進步,學生與教師之間的見識范圍差距越來越小,其思想、見解在某些方面很有可能超越老師。所以難免會出現(xiàn)“再三瀆”的現(xiàn)象,面對這種問題,很多人會選擇避其鋒芒,不與其糾,甚至放棄,任其自流,以達到“利貞”的效果。其實不然,作為21世紀開放社會的教師,我們應當摒棄封建教育體系中的那些輕慢觀點,著眼于現(xiàn)代教育的綜合因素,全面掌握個性化學生的個體特點,多深入生活,了解其個性形成的背景,如發(fā)現(xiàn)悖徑,應及時扭轉(zhuǎn),或許還能再造一個比爾·蓋茨式的校外天才。即便無法扭轉(zhuǎn)使其朝著科學知識的大道上前行,最起碼在難成其才的同時成其人,授業(yè)不成授其道,不至于讓其在迷失的歧途上漸行漸遠,這才是師道最大的意義。
崇尚經(jīng)典,但不迷信經(jīng)典,尤其是站在講臺上的職業(yè),必須對過往的事物,歷史的觀點,剖析以明理,辯證地看待,批判著繼承,永遠的誨人不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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