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陽關詞三首·答李公擇》是一篇怎樣的詩篇呢?蘇軾的文采極佳,在宋代非常的有影響力。下面是小編分享的蘇軾《陽關詞三首·答李公擇》,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陽關詞三首·答李公擇
濟南春好雪初晴,行到龍山馬足輕。
使君莫忘霅溪女,時作陽關腸斷聲。
【作者小傳】
蘇軾(1037—1101)字子瞻,號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父蘇洵,弟蘇轍都是著名的散文家。他是宋仁宗嘉佑二年(1057年)的進士,官至翰林學士、知制誥、禮部尚書。曾上書力言王安石新法之弊后因作詩刺新法下御史獄,遭貶。卒后追謚文忠。北宋中期的文壇領袖,文學巨匠,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文縱橫恣肆,其詩題材廣闊,清新豪健,善用夸張、比喻,獨具風格。詞開豪放一派,與辛棄疾并稱“蘇辛”,有《東坡全集》、《東坡樂府》。
公元1037年1月8日,蘇軾生于眉州眉山。蘇軾的父親蘇洵,即《三字經(jīng)》里提到的“二十七,始發(fā)奮”的“蘇老泉”。蘇洵發(fā)奮雖晚,但用功甚勤。蘇軾晚年曾回憶幼年隨父讀書的狀況,感覺自己深受其父影響。當然,假若沒有蘇洵的發(fā)奮讀書,也就不可能使蘇軾幼年接受良好的家教,更不能年未及冠即“學通經(jīng)史,屬文日數(shù)千言”,也更不可能有日后的文學成就。
1056年(嘉祐元年),虛歲二十一的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翌年,他參加了禮部的考試,以一篇《刑賞忠厚之至論》獲得主考官歐陽修的賞識,卻因歐陽修誤認為是自己的弟子曾鞏所作,為了避嫌,使他只得第二。
1061年(嘉祐六年),蘇軾應中制科考試,即通常所謂的“三年京察”,入第三等,為“百年第一”,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其母在家鄉(xiāng)病故,1069年(熙寧二年)服滿還朝,仍授本職。蘇軾的許多師友,包括當初賞識他的恩師歐陽修在內(nèi),因反對新法與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被迫離京。朝野舊雨凋零,蘇軾眼中所見,已不是他二十歲時所見的 “平和世界”。
1079年(元豐二年),蘇軾到任湖州還不到三個月,就因為作詩諷刺新法、以“文字毀謗君相”的罪名入獄,史稱“烏臺詩案”。
蘇軾坐牢103天,幾次瀕臨被砍頭的境地。幸虧北宋時期在太祖趙匡胤年間既定下不殺士大夫的國策,蘇軾才算躲過一劫。
元豐七年(1084年),蘇軾離開黃州,奉詔赴汝州就任。由于長途跋涉,旅途勞頓,蘇軾的幼兒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遙遠,且路費已盡,再加上喪子之痛,蘇軾便上書朝廷,請求暫時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后被批準。當他準備要南返常州時,神宗駕崩。常州一帶水網(wǎng)交錯,風景優(yōu)美。他在常州居住,既無饑寒之憂,又可享美景之樂,而且遠離了京城政治的紛爭,能與家人、眾多朋友朝夕相處。于是蘇東坡終于選擇了常州作為自己的終老之地。
哲宗即位,高太后以哲宗年幼為名,臨朝聽政,司馬光重新被啟用為相,以王安石為首的新黨被打壓。蘇軾復為朝奉郎知登州(蓬萊)。四個月后,以禮部郎中被召還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個月后,升中書舍人,不久又升翰林學士知制誥(為皇帝起草詔書的秘書,三品),知禮部貢舉。
當蘇軾看到新興勢力拼命壓制王安石集團的人物及盡廢新法后,認為其所謂舊黨與新黨不過一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諫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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