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是文言文中一個重要的虛詞,用法復(fù)雜。在此本文通過(晉)王羲之《蘭亭集序》對“之”字的用法作簡要的歸納!短m亭集序》被譽為“天下第一行書”,尤其是文中的“之”字歷來為人所稱道,該文共出現(xiàn)二十個“之”字,幾乎把文言文中的常用用法都用上了
一、 用作代詞,在句中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根據(jù)具體語境
可譯為“我”“我們”,“他(他們)”“她(她們)”,“這”,或者代事。
①情隨事遷,感慨系之矣。
、讵q不能不以之興懷。
、畚磭L不臨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懷。
二、用作結(jié)構(gòu)助詞,分以下幾種情況。
1、定語的標志。用于定語和中心語之間,可譯為“的”,有時不譯。
①會于會稽山陰之蘭亭。
、陔m無絲竹管弦之盛。
、圩阋詷O視聽之娛。
④放浪形骸之外。
⑤向之所欣。
⑥每覽昔人興感之由。
2、定語后置的標志。通常情況下,古代漢語中定語的位置與現(xiàn)代漢語中的一樣,用在中心語之前,但為了強調(diào)定語有時將定語放在中心語之后,有時在定語與中心語之間用“之”連接。翻譯時應(yīng)將后置了的定語調(diào)整到中心語之前。
①仰觀宇宙之大。
、诟┎炱奉愔。
3、用在主謂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譯時也可省去。
①夫人之相與,俯仰一世。
、谠恢现畬⒅。
、酆笾暯瘢芤嗒q今之視昔。
⑤后之覽者,亦將有感于斯文。
4、音節(jié)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者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diào)節(jié)音節(jié)的作用,無實義。
①暮春之初。
、谖钛砸皇抑畠(nèi)。
、鄹┭鲋g,已為陳跡
三、 用作動詞,可根據(jù)具體語境翻譯。
、 及其所之既倦,情隨事遷。 (“所+動詞”,構(gòu)成名詞性短語)
[鞏固練習]
閱讀下面一段文字,完成文后練習。
曾子之①妻之②市,其子隨之③而泣。其母曰:“女還,顧反為女殺彘。”妻適市反,曾子欲捕彘殺之④,妻止之⑤曰:“特與嬰兒戲耳。”曾子曰:“嬰兒非與戲也。嬰兒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學(xué)者也,聽父母之⑥教。今子欺之⑦,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以成教也!彼炫脲橐病
文中的“之”字按其用法分類,最恰當?shù)囊豁検?/p>
A.①②⑥/③④⑤⑦ B.①⑥/②/③④⑤⑦
C.①⑥⑦/②/③④⑤ D.①⑥/②/③⑤/④⑦
[參考答案]
①B。
、藿Y(jié)構(gòu)助詞,“的”的意思。
②動詞,“到”的意思。
、鄞~,代曾妻。
、艽~,代彘。
、荽~,代曾子。
、叽~,代曾子的兒。
【寫作背景】
東晉穆帝(司馬聃)永和九年(公元353年)三月初三日,王羲之和當時名士孫綽、謝安和釋支遁等四十一人,為禊事活動,在蘭亭宴集。與會的人士都有詩作,事后把這些詩篇匯編成集,《蘭亭集序》就是王羲之為這個詩集所寫的序言。序,文體名,是對書籍和文章舉其綱要、論其大旨的一種文字,相當于引言。
【作者簡介】
王羲之(公元321-379年):字逸少,東晉瑯邪臨沂(今山東臨沂縣)人,住在會稽山陰(今浙江紹興)。曾任江州刺史、會稽內(nèi)史、右軍將軍等職。他書法精絕,為我國歷史上最著名的書法家,有“書圣”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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