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在學校黨支部的領導下,廣大教職工民主管理學校的群眾組織。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在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范圍內行使其職權。
2、教職工代表大會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令,法規(guī),執(zhí)行教育行政部門的條例、決定、決議和指令,維護和落實教職工的各項民主權利,協(xié)調學校內部矛盾,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為提高教職工隊伍的素質,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而開展工作。
3、教職工代表大會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其決議、決定和重要議案,都要執(zhí)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同意方為有效。
4、教職工代表由教職工民主選舉產生。凡我校享有公民權的正式教職工均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代表應當是思想進步、工作積極、聯系群眾,有參加民主管理能力的教職工。
5、代表名額可為學校教職工總數四分之一的比例,代表應包括學校黨政工團在內的各類人員,分配名額體現教師為主,具有群眾性和代表性,教師不低于代表總數的60%。代表產生后,編成代表組參加大會。根據需要可邀請學校董事會、有關領導干部、教職工和其它人員為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參加會議,不占正式代表名額。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發(fā)言權,但不享受有選舉權和表決權。
6、按期換屆選舉(屆期三年),每年召開一至兩次教代會。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項,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要求,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7、大會主席團成員經籌備小組征求各方面意見后提名,由教代會預備會議正式表決產生。主席團由7人組成,主持召開本屆教代會大會。
8、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以下職權:
、俾犎『陀懻撔iL定期向教代會所作的工作報告,討論學校的發(fā)展規(guī)劃,工作計劃、政策方案、教職工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谟懻搶W校崗位責任制方案、教職工獎懲辦法等與教職工有關的基本規(guī)章制度,并提出意見。
、塾懻撚嘘P教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并提出意見。
、鼙O(jiān)督學校各級領導,定期民主評議干部。
、菔占,審議和討論教職工提案,提請學校董事會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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