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dāng)今社會高速發(fā)展的今天很多事項都需要使用申請書,請注意不同的對象有不同的申請書。那么申請書應(yīng)該怎么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仲裁申請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xxx,女,1962年3月14日出生,漢族,住址:海南省?谑忻捞m區(qū)下洋村xxx號
被申請人:?趚xx市場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谑协偵絽^(qū)府城鎮(zhèn)中山南路水果市場二樓
法定代表人:xxx
申請事項:
1、請求確認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期間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guān)系;
2、被申請人依法為申請人補繳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期間的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及生育保險五項保險,具體數(shù)額由社會保險征稽部門確定;
3、請求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支付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3月13日期間加班工資人民幣111384元〔12x
4、請求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支付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11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人民幣23045元
5、請求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人民幣5447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9月15日經(jīng)人介紹,入職被申請人處工作,工種為環(huán)衛(wèi)工。在職期間,申請人每天均嚴格遵守被申請人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工作盡心盡責(zé),按時上午7.00-11.00、下午16.00-20.00上下班。在水果市場交易旺季,為了完成當(dāng)日工作任務(wù),每天均不得不工作至20.00后才可下班;從來沒有節(jié)假日,也沒有休息日,這樣的工作狀態(tài)一直持續(xù)至20xx年3月12日。
20xx年3月12日下午,被申請人突然口頭通知申請人“水果市場內(nèi)的路面正在整修,用不了那么多人,你明天暫時不要來上班了,兩個月后等路面整修完畢后再回來上班”。一個月后的20xx年4月27日,申請人詢問被申請人法定代表人邱天灼何時能回來上班,他講“路面還未修好,暫時還不能上班”。之后,見到工友的工作量多時,申請人就主動與他(她)們一起參加勞動。至20xx年5月18日,因為路面已經(jīng)修好,申請人再次詢問被申請人何時能上班,得到的答案卻是“路搞好了,不用人了”!至此,申請人被被申請人強行辭退。
自20xx年9月15日至2xxx年5月18日,申請人在為被申請人兢兢業(yè)業(yè)工作的這些年里,被申請人即沒有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從未給申請人購買過任何種類的社會保險,更沒有向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申請人為此曾多次向被申請人主張合法權(quán)益,要求被申請人為申請人交納社會保險費及加班工資,但是均未果。
綜上,鑒于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迫于無奈,申請人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quán)益不受侵犯,決定依法向貴委提起勞動仲裁,懇求貴委依法支持申請人的全部仲裁請求。
此致
?谑协偵絽^(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二0xx年六月三日
仲裁申請書 篇2
一、適用法律不當(dāng)
1、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上面載明的合同期限為XX年月日至XX年月18日,仲裁委裁決時的適用的法律條款為:“當(dāng)事人雙方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適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因此過了試用期”。而事實是該合同約定的固定期限已經(jīng)超過一年。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而不是仲裁委認定的不超過一個月,因此仲裁委就當(dāng)事人雙方試用期限顯屬適用法律不當(dāng)。
二、違反法定程序
申請人xx有限公司于XX年月x日收到仲裁委的應(yīng)訴通知書,上面約定仲裁委給予申請人不低于10日的'答辯期,因此申請人的答辯期最遲可以到5月30日。但是在仲裁委出具的通知書上卻要求申請人x月x日去開庭,不到庭視為放棄按缺席處理,申請人沒有口頭或書面承諾放棄答辯期,但是仲裁委卻只給了申請人4天的答辯期,申請人(即原審被申請人)享有當(dāng)然的答辯權(quán)利,這是不容置疑的,有權(quán)利就要有實現(xiàn)權(quán)利的必要條件,答辯期限是條件之一,必須給予保障,仲裁委這樣明顯顯失公平,沒有保證申請人的答辯權(quán),同時仲裁委在舉證通知書中給申請人的舉證期限也只給了4天,給申請人調(diào)查取證帶來了很大的時間限制。
三、仲裁裁決書認定事實不清沒有證據(jù)支持
本案在仲裁過程中,本案被申請人(原審申請人)xx年入職并做出納工作這一主張并沒有提供相關(guān)證據(jù)證明這一時間和崗位,其同時向仲裁庭提交關(guān)于工作時間的證據(jù)只提供了個人銀行卡交易明細,本案申請人(即原審被申請人)xxx有限公司向仲裁庭對被申請人(原審案件申請人)提交的關(guān)于的工作時間證據(jù)真實性及與本案的關(guān)聯(lián)性均提出異議,但是仲裁委對我方提出的異議未與理睬,并用結(jié)論來證明結(jié)論(見裁決書第2頁第5段前三行)并采用了推定的時間作為本案起始時間,直接影響了本案的裁決結(jié)果,對申請人很不公平。
綜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的規(guī)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quán)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述裁決予以撤銷。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
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xxx,男,漢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現(xiàn)住xxx市xx區(qū)xx路xx號。聯(lián)系電話:xxxx。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qū)xxx路xxx號。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wù):xx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jīng)濟補償金5xxx元(月平均工資2600元*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
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及25%的經(jīng)濟補償金4667.58元;
2、休息日加班費24893.79元及25%的經(jīng)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xx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1xxx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20xx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wù)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7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
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guī)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guī)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fā)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shù)、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 940元(20xx年7月1日雙方協(xié)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940元)為基數(shù)計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 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個小時*4周*12個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893.79元(940元 /21.75*2倍*8個小時*3天*12個月*2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lǐng)導(dǎo)協(xié)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guī)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了解除勞動合同關(guān)系,由于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jīng)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quán)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chǔ)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簽名)
年 月 日
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男,住丹江口市六里坪鎮(zhèn)油坊村2組13號,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電話。
被申請人:******有限公司******車身廠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zé)人:****電話:822*****
被申請人:十堰市**勞務(wù)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電話:xxxxxxxxxx
申請仲裁事項:
1、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勞動經(jīng)濟補償金5100元。
2、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補繳申請人XX年年——20xx年社會保險金。
3、請求兩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于XX年年2月被十堰****勞務(wù)公司派遣到******車身廠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單位以“效益不好、40歲以上人員全部辭退”為由、將申請人違法辭退。二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未按法律規(guī)定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quán)益,請貴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此致
***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XXX,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現(xiàn)住XXX市XXX區(qū)XXX路XXX號。聯(lián)系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qū)XXX路XXX號。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wù):XXX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jīng)濟補償金xx元(月平均工資xx元x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費共xxx元,其中:
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xx元及25%的經(jīng)濟補償金xx元;
2休息日加班費xx元及25%的經(jīng)濟補償金xx元;。
以上二項合計:XX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xx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20xx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wù)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xx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guī)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guī)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fā)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shù)、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xx元(20xx年7月1日雙方協(xié)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xx元)為基數(shù)計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xx元(xx元/21.75x1.5倍x3個小時x4周x12個月x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xx元(xx元/21.75x2倍x8個小時x3天x12個月x2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lǐng)導(dǎo)協(xié)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guī)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了解除勞動合同關(guān)系,由于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jīng)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quán)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chǔ)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簽名)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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