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fā)揚,人們愈發(fā)重視合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最新商鋪買賣合同范本_最新商鋪買賣合同格式,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最新商鋪買賣合同范本_最新商鋪買賣合同格式1
甲方(賣方):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位于(注意:應與商鋪產權證上的地址一致)的八個商鋪的整體買賣事宜,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之規(guī)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受讓甲方位于
的八個商鋪現房(以下簡稱商鋪),八個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一號商鋪:
(1)產權證號為,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2)商鋪座落在,結構為磚混;
(3)商鋪產權面積平方米。
(4)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租期截止為,租金為,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二號商鋪:
(1)產權證號為,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2)商鋪座落在,結構為;
(3)商鋪產權面積平方米。
(4)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租期截止為,租金為,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三號商鋪:
(1)產權證號為,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2)商鋪座落在,結構為;
(3)商鋪產權面積平方米。
(4)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租期截止為,租金為,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四號商鋪:
(1)產權證號為,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2)商鋪座落在,結構為;
(3)商鋪產權面積平方米。
(4)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租期截止為,租金為,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五號商鋪:
(1)產權證號為,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2)商鋪座落在,結構為;
(3)商鋪產權面積平方米。
(4)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租期截止為,租金為,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六號商鋪:
(1)產權證號為,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2)商鋪座落在,結構為;
(3)商鋪產權面積平方米。
(4)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租期截止為,租金為,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七號商鋪:
(1)產權證號為,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2)商鋪座落在,結構為;
(3)商鋪產權面積平方米。
(4)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租期截止為,租金為,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八號商鋪:
(1)產權證號為,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2)商鋪座落在,結構為;
(3)商鋪產權面積平方米。
(4)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租期截止為,租金為,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以上系甲方對商鋪基本情況的陳述,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亦不存在其他人的優(yōu)先購買權。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整體買受上述商鋪。
甲方保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與上述八個商鋪的承租人再訂立任何有關租賃性質的合同,原租賃合同在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展期、續(xù)租。否則導致商鋪遲延交付的,甲方應按每遲延一日元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8個商鋪轉讓包干價款共計人民幣萬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萬元,合同履行過程中該定金可抵作購商鋪款。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后日內將一、二、三、四、五、六號商鋪的抵押予以解除,使上述六個商鋪完全具備過戶至乙方的條件。(注意:解押資金為六個商鋪的現余抵押貸款額:萬元+萬元借款)
甲方應在一、二、三、四、五、六號商鋪的抵押解除后日內將此六個商鋪過戶至乙方名下,乙方應在辦妥六個商鋪過戶手續(xù)的當日將價款元一并支付。(注意:價款為付足六個商鋪的款項)。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一、二、三、四、五、六號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上述時間辦理過戶手續(xù)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還應向乙方承擔定金的擔保責任。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后年日內將七、八號商鋪過戶至乙方名下,乙方應在辦妥七、八號商鋪過戶手續(xù)的當日將余款元一并付清。(注意:至此萬元付清)
第三條上述八個商鋪的過戶費用按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
第四條甲、乙雙方對八個商鋪的責任界定以過戶為準,過戶前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yè)費、租金等)由甲方承擔或享有;過戶后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yè)費、租金等)由乙方承擔或享有。
第五條甲方于商鋪過戶至乙方后3日內將商鋪交付乙方,具體方式為:甲方以書面方式告知商鋪承租人——商鋪的出租人已變更為乙方,甲方須得到商鋪承租人的書面確認,并且將該書面確認交與乙方,甲方保證承租人從告知之日起開始向乙方繳納商鋪租金。
第六條乙方因自身經營的需要向甲方整體購買一、二、三、四、五、六、七、八號商鋪,上述八個商鋪對乙方而言缺一不可,否則乙方無法實現訂立本合同的目的。對此,甲方完全知曉并認可。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七、八號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辦理過戶手續(xù)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00萬元。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七、八號商鋪無法與甲方履行合同(即過戶至乙方),視為乙方重大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萬元。
第七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fā)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南昌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電話:電話: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年月日
最新商鋪買賣合同范本_最新商鋪買賣合同格式2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甲方(代理人):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位于 (注意:應與商鋪產權證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鋪的整體買賣事宜,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guī)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購買甲方位于 的商鋪現房(以下簡稱商鋪),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1) 產權證號為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2) 商鋪座落在 ,結構為 結構;
(3)商鋪產權建筑面積 平方米。套內面積: 平方米。
(4) 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 國有 ,
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亦不存在其他人的優(yōu)先購買權。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整體買受上述商鋪。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鋪轉讓款共計(人民幣) 萬元。乙方的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 萬元。 合同履行過程中該定金可抵作購商鋪款。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后 日內將商鋪的抵押予以解除,使上述商鋪完全具備過戶至乙方的.條件。
甲方應在商鋪的抵押解除后 日內將此商鋪在當地國土所過戶至乙方名下,乙方應在辦妥商鋪過戶手續(xù)的當日將價款 元一并支付。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上述時間辦理過戶手續(xù)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還應賠償乙方雙倍定金的法律責任。如因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將沒收乙方定金。
第三條、商鋪的過戶費用按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各由 方承擔。
第四條、甲、乙雙方對商鋪的責任界定以過戶為準,過戶前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yè)費、租金等)由甲方承擔或享有;過戶后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yè)費、租金等)由乙方承擔或享有。
第五條、甲方于商鋪過戶至乙方后 日內將商鋪交付乙方使用。
第六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fā)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七條、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住所地: 電話: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乙方:
住所地:
電話: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最新商鋪買賣合同范本_最新商鋪買賣合同格式3
出賣人:
買受人:
簽約日期: 年 日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郵政編碼: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須由其本人親自填寫,并確保所填聯系方式真實可靠,以便能及時取得聯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
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鋪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規(guī)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鋪,【現定名】 【暫定名】 _.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號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 商鋪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銷)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鋪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其商鋪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編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的項目中的:
地下一層號商鋪。
該商鋪平時作為商業(yè)用房,戰(zhàn)時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
該商鋪屬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筑層數為地下一層。
該商鋪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鋪價款:
該商鋪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第五條 套內建筑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商鋪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fā)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據實結算房價款;
(2)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買受人按約定的單價補足房款;
(3)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出賣人按約定的單價返還買受人。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鑒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不予計價,雙方同意對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fā)生差異部分互不找補。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的,出賣人給予買受人占付款金額%的優(yōu)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_______幣)_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出賣人或匯入出賣人指定的銀行(帳戶名稱:,帳號:_)
(1)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3、按揭付款
(1)買受人應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2)買受人應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3)買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后,應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于_年月日前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xù)。
4、其他方式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2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按時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xù)的,視為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按本條第一款承擔違約責任。
3、經過銀行審查后,銀行不能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不能提供足額貸款的,買受人應自銀行作出此決定之日起日內自行向出賣人付清房款;否則,買受人應按本條第一款承擔未按時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將具備下列第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鋪經驗收合格。
2.該商鋪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鋪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鋪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fā)生之日起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2、因重大政策性影響或其他特殊情況,且出賣人在發(fā)生之日起_____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第十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規(guī)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鋪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鋪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交接。
商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xù)。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視為交付,房屋損毀滅失的風險歸買受人,基于該房屋產生的物業(yè)管理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三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鋪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鋪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二)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經雙方選定的鑒定部門確認后,由出賣人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到約定標準,或賠償差價。
第十五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鋪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房屋交付時即達到使用條件;
2.電梯,空調在房屋交付后日內達到使用條件;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guī)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六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鋪交付使用后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將應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致使買受人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七條 保修責任。
雙方詳細約定商鋪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見附件三)。 在商鋪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fā)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八條 物業(yè)管理。
1、前期物業(yè)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yè)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買受人應遵守該物業(yè)公司的管理規(guī)定。
2、首期物業(yè)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屆滿后,業(yè)主委員會有權根據法律的規(guī)定,重新選擇物業(yè)公司。
3、物業(yè)管理的時間至少在年月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yè)管理服務。
第十九條 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鋪所在商業(yè)街的外墻、人防專用設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權歸出賣人;
2、該商鋪所在商業(yè)街的命名權歸出賣人;
3、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書面通知是指以郵寄、公告等方式或直接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以郵寄或公告方式通知的,郵寄或公告當日視為已通知,郵寄后日或公告后日視為通知到達之日。
第二十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應按物業(yè)管理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進行經營,使用期間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guī)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三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份,買受人份,份。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章)(簽章)
年 月 日 簽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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