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借款合同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借款合同 篇1
借 款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代 理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出 借 行: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由借款人________公司(簡稱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銀行(簡稱代理人),經理人____ 銀行和________銀行(簡稱出借行),以及貸款人若干銀行與在簽名頁上列明為銀行的金融機構(合稱各行,單稱一家為銀行)簽署。
鑒于借款人提出從銀行借款,各銀行分別地但不連帶地提出向借款人貸款,總額為____ 萬美元,當事人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銀行工作日指____ 同業(yè)銀行市場和各銀行在____ 進行美元存款交易的營業(yè)日。____ 銀行工作日指____ 銀行進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3)美元或$指美國的合法貨幣。
(4)違約事件具有第11.1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這種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開始(就首個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個利息期的最后一天開始就任何后續(xù)利息期而言,并且在與付款日日數相應之日或其后第六個月最后一天終止的時期。
(7)貸款分行,就任何銀行而言,指附錄1中指定的某銀行辦事處或為本合同目的,該銀行在任何時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為其貸款分行和其他辦事處。
(8)____ 銀行同業(yè)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決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以若干參考行(或者,如果該參考行不是一家銀行,則由該參考行的附屬銀行)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計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開始前兩個____ 銀行工作日上午11時整,各參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___ 銀行同業(yè)市場上的主要銀行提供期限與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數額與該利息期內預付貸借的、進位到____ 萬美元的完整倍數的貸款數額實際相等(不考慮任何權利或義務的讓與或轉讓)。但是,如果任何參考行沒有如此通知利率,____ 銀行同業(yè)拆放率必須以其余參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為基礎,確定____ 銀行同業(yè)拆放率。
(9)貸款:就任何時間的任何銀行而言,指該銀行據此進行的貸款,或該銀行據此進行的本金數額尚未歸還的貸款,任何時間的各貸款指所有銀行在上述時間貸款的總和。
(10)貸款承諾:就任何銀行而言,指確定的數額并在借款合同的簽字頁該銀行名稱旁寫明。
(11)多數貸款權銀行:指在支付任何貸款前的任何時間,貸款承諾總額占全部貸款承諾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時間,擁有該時間內占貸款本金總和50%以上貸款的各行。
(12)利差:為1%.
(13)票據:指證明任何銀行貸款的每一張本票,基本上按附錄2的格式。
(14)參考銀行:指____ 銀行、____ 銀行以及____ 銀行在____ 的總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時間的任何實體,該實體50%以上的公開發(fā)行的表決權股或其他通常有權選舉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門的股東權益,由借款人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者直接或間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間接控制。
(16)終止日:指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17)全部貸款承諾指____ 萬美元。
第二條 承諾與付款
2.1 貸款承諾:每個銀行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分別地但不連帶地同意,通過其貸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與該銀行的貸款承諾相等的本金數額貸款。
2.2 通知與借款承諾: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與全部貸款承諾相等的數額,則應在不遲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個銀行工作日____ 時間下午5時,基本上按照附錄3的格式,向代理行發(fā)出關于該日(付款日)的通知,該日應為終止日之前的一個銀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____ 的帳戶,貸款的收入貸記入該帳戶,發(fā)送上述通知,構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數額的不可撤銷的承諾。
2.3 付款:代理行應立即以電傳或電報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應在付款日____ 時間上午____ 時,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向代理行提供與該貸款承諾相等的資金金額,其方式或通過____ 銀行間清算系統結算的資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時決定的,為在____ 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存入其在____ 帳號為____ -____ 的帳戶,或通知各行已經因此指定的其他帳戶,代理行應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在付款日將所收資金貸記入借款人根據第2.2條指定的帳戶。
第三條 還款
3.1 還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規(guī)定外,借款人分____ 個半年期償還貸款。每期的數額相等于貸款的____ 分之一,但頭____ 期每期均應進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后一期為全部清償尚未償還的貸款余額所必要的數額,每期貸款應在自第____ 個付息日開始的連續(xù)付息日支付。
3.2 自愿提前還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 萬美元的完整倍數全部或部分提前還款。如果不遲于借款人愿意提前還款之日前15個銀行工作日____ 時間下午5時,借款人應向代理行發(fā)出有關上述日期和提前還款數額的不可撤銷的通知。所定數額連同到付息日利息應在該日對各行按對其提前償還數額0.5%支付。部分提前還款應按在貸款中的比例分攤,并按第3.1條規(guī)定的分期,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的數額不得根據本合同重新借用。
3.3 非法行為: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間確定,任何法律、條款或條約或其中的任何變動,或其解釋或適用的任何變動,使銀行進行貸款或繼續(xù)貸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應付數額的行為不合法時,該銀行應將上述決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上述貸款支付之后發(fā)送,則借款人應在緊接著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或者,如果該銀行確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償還貸款,則根據該銀行的要求,應連同支付該貸款提前償還之日應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應付給該行的所有其他金額。
第四條 利息
4.1 基本利率:
(1)除第4.2條或4.3條另有明確規(guī)定外,每筆貸款在第一利息期應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內),到該利息期最后一天,(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內),年利相當于該利息期利差加____ 銀行同業(yè)拆放利率的金額。
(2)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guī)定外,貸款的應付利息應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應在每次決定____ 銀行同業(yè)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 延遲支付的利息:如果借款人應付的任何金額到期未付,上述金額在利息期內的利息應在適用的法律所允許的范圍內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該日在內)到上述金額支付日(不包括該日在內),年利數額相當于該利息期內每天(1)利差,(2)1%,以及(3)下述的最高額:(a)代理行在____ 銀行同業(yè)市場上述金額美元存款的當日報價(以年率表示);(b)利息期內到期日為付息日的________銀行同業(yè)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則為該利息日所在利息期內);(c)在該到期日(如果該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開始的利息期的________銀行同業(yè)拆放率。
4.3 替代利率:如果代理行在與各行進行實際可行的協商之后,在任何時候確定(1)不可能確定下一利息期的________銀行同業(yè)拆放率,或(2)該利息期內的________銀行同業(yè)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內多數貸款權銀行在________銀行同業(yè)市場獲得的美元存款的費用,代理行應立即將這一決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貸款之前發(fā)出,則銀行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義務應在通知發(fā)出之日終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貸款之后發(fā)出,則每家銀行應盡快將利率通知借款人,該利率由上述銀行按給該行提供該利息期貸款的有效費用加1%(以年率表示)確定。銀行貸款利息應在利息期內,以該行的通知所規(guī)定的利率計息。按照該行的請求,借款人應簽署并提交為充分有效地實施本款規(guī)定所需的單據,包括但不限于為交換該行持有的票據而應由該行簽署并交付的新票據。
第十四條 補償
14.1 開辦費:借款人應以美元立即償還代理行代表借款人或經理行談判、準備、簽訂本合同和票據以及有關銀行貸款發(fā)生的一切合理費用。上述費用應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和復制費用,旅行和通訊費用,本合同規(guī)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廣告費以及代理行和各行特聘顧問和特聘的________律師的各項費用。
14.2 修改和強制執(zhí)行費用:借款人應即以美元補償代理行和各行由于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變更、談判、準備或履行;任何違約事件,或保持或執(zhí)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任何權利及與之有關的所有合理費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
14.3 其他費用:如果借款人在發(fā)出第2.2條所指的通知后沒有在規(guī)定執(zhí)行各項條件之時或之前執(zhí)行第8條規(guī)定的各項條件,或用其他方式不履行其根據第2.2條不可撤銷的承諾或到期應付而未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應付金額;或者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貸款的本金,借款人應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差損失或清償的費用,或使用獲得的存款進行貸放的費用以撥付過期的金額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內撥付該項貸款。
14.4 增加的費用:借款人應以美元即期向每家銀行支付下述增加的費用:由上述銀行確定因該銀行的貸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而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和已收或應收金額的減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條例或條約的公布、變化或解釋,或由于該行遵守任何政府當局命令、要求或請求(不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發(fā)生的全部費用以及已收或應收金額的減少部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產生于(1)任何稅款的征收或變更,(但不是以該銀行或其貸款分行凈所得計算并由該行總行或貸款分行所在地征收的任何稅款,以及第6.1條所指的任何稅款的征收或變更)(2)對該行準備金、專門存款的征稅或變更,或對該銀行資產、負債或其帳上存款或貸款的類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費用或減少。
第五條 一般條款
15.1 法律的選擇:本合同受________法律的管轄,并據此釋義和解釋。
15.2 管轄權:(1)借款人同意凡與本合同或任何票據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序都可以在________法院提起并執(zhí)行;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接受各該法院管轄,不可撤銷地指定
________信箱(該信箱在________設有辦事處,位于________街,)作為其收受任何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送達的傳票或其他法律傳喚的代理人。該信箱應根據本合同將傳票或傳喚按本合同通知規(guī)定的地址,用掛號郵件郵寄送達借款人。
(2)借款人并同意,可以在________地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財產的任何其他管轄地的法院,提起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及執(zhí)行,并不可撤銷地接受上述法院管轄。
(3)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放棄就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不受在
________國________地法院或任何其他國家或管轄地法院的管轄,在判決前后不受扣押及執(zhí)行的所有豁免權,并同意在有關任何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時不提起或不主張任何豁免權。
(4)借款人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不可撤銷地放棄對現在或以后在________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序指定的審判地點提出異議,對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訴訟,不可撤銷地放棄以出庭不便為理由而提出的請求。
雙方于合同開端所述日期在________正式簽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資證明。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銀行(代理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銀行(管理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各行貸款承諾:
____________________銀 行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銀 行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貸款承諾總額: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借款合同 篇2
抵押權人:_________(貸款人)
抵押人:_________(借款人)
擔保人:_________(擔保人)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房產按揭貸款合同(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yè)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zhí)行。
第二條 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此筆貸款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貸款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_________‰ .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 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變動),首期還款日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fā)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guī)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并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 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同規(guī)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并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fā)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舍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 手續(xù)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xù)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xù)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xù)費。
二、抵押貸款文件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_____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采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fā)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內(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伙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伙通知書后抵押人之房產物業(yè)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yè)登記:
1.物業(yè)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2.物業(yè)建成人伙即辦理房產物業(yè)抵押登記,抵押物業(yè)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并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yè)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zhí)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4.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該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
借款合同 篇3
一、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交付金錢給他人的一方稱為貸款人或出借人,接受金錢并于一定期限內歸還同時支付利息的另一方,稱為借款人或受貸人。借款合同屬于借貸合同的一種。借貸合同是一種極其重要的合同形式,自羅馬法以來各國立法對該種合同都有明確規(guī)定,一般分為使用借貸和消費借貸,或者實物借貸和金錢借貸等。其主要法律特征是:(1)轉移標的物所有權或處分權;(2)標的物是金錢或其他代替物;(3)是雙務有償合同①。
借款合同制度,是我國傳統合同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在合同法頒布施行前,我國法律對借款合同方面的規(guī)定,一直將以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與民間借貸合同區(qū)別開來。銀行借款合同被作為經濟合同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除了在原經濟合同法中規(guī)定了銀行借款合同制度外,國務院還專門制定發(fā)布了借款合同條例,用于調整規(guī)范借款合同關系。合同法將銀行借款與民間借貸統一起來,由一個法律制度調整規(guī)范,對于促進統一的市場經濟秩序的建立,平等保護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建立科學完善的借款法律制度,無疑具有極其重大的意義。
合同法規(guī)定的借款合同制度,與原經濟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條例相比,在許多內容規(guī)定上作了修改、發(fā)展和完善。主要包括:
1.把民間借貸納入調整范圍,大大擴大了適用范圍。除該章對借貸合同確立的原則、規(guī)則都完全適用民間借貸外,它同時又在第210條、第211條用兩個條文對民間借貸所涉及到合同生效要件、利息和利率等問題作了專門規(guī)定,確立了民間借貸所特有的制度。
2.確立了借款人按期提款的義務。原經濟合同法、借款合同條例和民法通則對此都未作出具體規(guī)定。合同法為了全面規(guī)范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在明確界定貸款人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義務的同時,確認了借款人負有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義務,規(guī)定“未按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也“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第201條)。
3.確立了支付利息期限制度。原經濟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條例中只規(guī)定了借款人必須還本付息,但并未規(guī)定利息的支付期限具體如何確定。合同法對此作了具體規(guī)定,要求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時借款期限不滿一年的,本息一并支付;一年以上的,每屆滿一年就應支付一次利息(第205條)。
4.確立了借款合同展期制度。這也是合同法新確立的制度,實際上是關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限變更方面的規(guī)則(第209條)。
5.確立了民間借款利息制度。規(guī)定了民間借款合同未約定利息或約定不明時,視為不支付利息;約定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規(guī)定(第211條)。
二、企業(yè)之間借貨合同的效力認定
對于企業(yè)間的借貸合同效力問題,民法通則和原經濟合同法、借款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都未作出明確規(guī)定。但長期以來,司法實踐中對于企業(yè)之間借貸的問題,一直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即一律認定為無效。對此,有關司法解釋和行政規(guī)章作了明確確認。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對企業(yè)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法復[1996] 15號)中明確規(guī)定:“企業(yè)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guī),屬無效合同。”中國人民銀行1996年6月28日發(fā)布的《貸款通則》中也明確規(guī)定:借款人應當是金融機構(第21條)。
合同法對企業(yè)間借貸的效力認定問題,也沒有作出明確的規(guī)定。按照該法第52條關于合同無效的規(guī)定,在具體確認合同無效時,只有具備一方以欺詐或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等五種情形之一的,才能認定為合同無效。如適用上述規(guī)定認定企業(yè)借貸合同效力時,只能涉及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中的強制性規(guī)定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兩種情形。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中并沒有禁止企業(yè)間借貸的強制性規(guī)定,中國人民銀行的,《貸款通則》只是行政規(guī)章,不能作為認定企業(yè)借貸效力的依據。因此,不能以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為由認定企業(yè)借貸合同無效。因此,如果認定企業(yè)之間借貸合同無效,只能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為理由。但從整體上看,企業(yè)間的借貸問題,與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關系不大。以此理由認定企業(yè)借貸合同無效,實在有些牽強。
由于中國人民銀行的,《貸款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對企業(yè)借貸的效力間題,已經作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這些規(guī)定雖然是在合同法施行前制定實施的,但與合同法沒有根本的抵觸,因而在未正式廢止前,仍應當是有效的。也正因此,不管對民間借貸問題如何看待,但在司法實踐中認定企業(yè)借貸合同無效是必然的選擇。但從上述分析看,存在著法律適用上的障礙。對此,我們認為,要解決這一問題,根本的途徑是國務院盡快將《貸款通則》上升為行政法規(guī),或新制定
出有關禁止企業(yè)之間借貸的行政法規(guī)。在此之前,最高人民法院應明確制定出新的司法解釋,明確確認在處理企業(yè)之間借貸合同的法律效力時應當適用的法律規(guī)定和遵循的原則、規(guī)則,從而更好地指導各級法院依法妥善處理好有關案件。
借款合同 篇4
受托人姓名、身份證號、住址
本人與 共同購買座落于 的房屋,并以該房屋作為抵押物向福建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中心和建行福建省分行申請貸款,F因 ,特委托 作為本人的代理人,代為辦理與購房、銀行貸款相關的一切手續(xù),受托人具體代理權限及范圍如下:
1、簽署購房合同及與購房相關的文件,辦理相關合同備案登記、公證事宜。
2、辦理及領取上述房產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并繳納相關費用。
3、就所購房產向福建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中心和建行福建省分行申請貸款,辦理與貸款有關的一切手續(xù)(包括但不限于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購房抵押登記申請表、個人貸款支付憑證等與貸款有關的文書上簽字)。
4、辦理歸還銀行貸款、抵押注銷等相關手續(xù)。
5、簽收福建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中心和建行福建省分行送達的與貸款有關的各類文書。
受托人在辦理上述事項所做的一切行為,視同本人所為;因此所簽署的相關文件及支付的相關費用,本人均予以承認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委托書在本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同時在本人書面通知福建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中心和建行福建省分行本委托失效之前一直有效
委托人(簽字):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5
甲方(貸款人):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借款人):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丙方(擔保人):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條款。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公正,合作共贏的原則就事項達成以下協議。三方應共同遵守,履行本協議條款。 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 借款金額、利率、期限、支付方式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人民幣
萬元大寫
二、借款利率____月利率 %,利息總額 元;每日 為一結息期,每結息期內須付清當期利息元;在借款期限內該利率保持不變,不因國家利率的調解而調整。
三、借款期:
1、借款期限為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應在借款期限屆滿當日清償上述借款本息,逾期每日按借款 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須征得甲方同意。
四、支付方式 為確保資金安全,甲乙雙方同意通過共管帳戶結算借款本息。 賬戶名:。 賬號:。 開戶行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乙方保證上述借款用于,并承諾不挪作他用;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
第三條 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要求乙方按約定還本付息并提供擔保的權利。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催繳或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并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按合同約定的日期、數額及時提供資金的義務。
3、甲方有權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跟蹤了解和監(jiān)督檢查。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經營信息及財務狀況,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個人真實信息或法人單位的真實情況。
4、甲方承諾其對出借資金為自己的合法財產,否則由甲方對違約或損害賠償承擔全部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及按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權利。
2、乙方有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利息及歸還本金的義務。
3、乙方應當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
4、乙方違約的,甲方為實現本合同約定債權所支出的訴訟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代理費等必要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向甲方披露與借款有關的業(yè)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信息,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銀行對賬單等資料,配合甲方的調查、檢查、審查。
6、當發(fā)生如下事件時,乙方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家庭(單位)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fā)生變化; (2)重大財產處分(包括但不限于轉讓、租賃、抵押等); (3)乙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fā)生其他影響乙方償債能力的情況。
第四條 擔保
1、丙方作為擔保人,自愿為乙方就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向甲方提供擔保,具體擔保方式及權利義務另行簽訂擔保合同。
2、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擔保事宜另行簽訂擔保合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合同為: 編號為 的《 》,擔保方式為 ,擔保人/機構: 。
3、本條約定的擔保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其他約定
第六條 爭議事項處理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執(zhí)一份備案。
甲方(簽章):
經辦人:
乙方(簽章):
經辦人:
丙方(簽章):
經辦人: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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